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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落户服务指南

一.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规(2012)13号
(一)经市人才办认定并在任期内的昆山市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其对应的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
(二)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三)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以下的;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45周岁以下的;
(五)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的留学人员来昆就(创)业,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六)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并被评为昆山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注:上述引进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社保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自交费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正常缴纳3个月以上)。
(七)引进下列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二年以上(社保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自交费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正常缴纳24个月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3)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一)至(七)项人员,除本人可以直接引进外,允许其配偶(在昆工作,社保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自交费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正常缴纳3个月以上)及未成年子女随迁。

二.所需申报资料:

1、调动人员情况表一式两份;

2、昆山居住证(含复印件);

3、学历及职称证书(含复印件);

4、户口簿(集体户口的可提供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含复印件);

5、调动人员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6、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含复印件),如果配偶一方暂不办理调动的,则需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暂不调入昆山书面声明(内容注明工作单位,无业等情况,本人签名);

7、符合受理条件的还需提供已参加保险记录, 可登录“中国昆山”http://www.ks.gov.cn/bmfw 个人社保查询打印社保缴费明细(也可登录http://sbzx.ks.gov.cn:81/webPages/grxxcxdl.aspx打印参保明细),或凭个人身份证至社保中心五楼综合科办理,二种证明方式同等有效(不得重复参保);
8、随调人员相关资料:配偶随迁的,需要在昆合法就业并缴纳社保,提供与主调人员相同的申报材料。子女随迁的需提供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复印件。合法生育二胎的,另附二胎准生证。

9、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书,劳动合同,房产证。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非全日制学历的需要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提交到调动窗口备案。

三.办理流程:
1、 拟引进人才可登录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管委会网站(www.ksrlzy.gov.cn)-->人事人才-->网上申报进行网上预申报。

2、 通过预申报的人员,至人力资源市场5-10号窗口正式递交引进材料,材料齐全后开具调档函。引进人员需持调档函至调出地人事部门办理档案调出手续;(需要将外地社保转入昆山的请将调档函复印后留存备用)。

3、 材料审核通过后,在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管委会网站(www.ksrlzy.gov.cn)-->人事人才-->户口准入名单查询界面公布准入名单;符合条件的在到档后办理户口转迁手续;未通过材料审核的,可以办理退档手续。

4、 到档后,缺失档案必备材料的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档案中心(6306室)办理相关手续,再至5-10号窗口办理户口转迁和档案托管手续。(到档查询:http://www.ksrlzy.gov.cn/Search.aspx?src=FrontInput/CheckID_BysDd.aspx)。再到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5、 引进人员持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再到调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6、 引进人员持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到人力资源市场5-10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至吴淞江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已落户到自购房产内的引进人员不需要再到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手续。

7、 调动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对于情况特殊的,适当延长审批时限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